
教育部(以下簡稱本部)為配合國家長期發展,培養具有國際視野及實務經驗之未來專業人才,以期能學習尊重多元文化背景與生活方式,了解不同國家企業或機構之運作模式,爰鼓勵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(不含軍警校院)與海外先進交流或與具有發展潛力之企業、機構進行合作,提出選送學生赴海外專業實習計畫,以建立校際觀摩典範,特訂定本計畫簡章。
一、本計畫之實習領域授權薦送學校自行規劃,惟重點學門領域之擇定,應以臺灣長期發展優勢為核心考量,以充實實習課程並擴展國際視野。
二、本計畫執行內容由薦送學校專任教師規劃,或經由法人機構、學會、國際雙向實習組織協助,將校內專業課程與海外專業實習加以結合,提出海外專業實習計畫,以強化學生赴海外實習之整體成效。
一、申請學校資格:
(一)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(不含軍警校院)(以下簡稱薦送學校)。
(二)每校最多薦送10個計畫案。二、計畫主持人資格:薦送學校專任教師。
三、申請學生資格:
(一)具中華民國國籍,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。
(二)實習當學期須為薦送學校之在學學生(不含境外碩士專班)。
(三)外國語言能力及其他甄選資格,須符合薦送學校自訂規定。
以海外先進或具發展潛力之企業和機構為優先(不包括大陸、港、澳地區)。
一、預定獎助150件實習案(至少選送170位學生),實際獎助案件得依本部當年度預算調整。
二、本部獎助計畫總經費,授權計畫主持人依其薦送計畫,選送學生赴海外專業實習,獎助經費項目可包含:
- (一)海外專業實習團員(含計畫主持人)之來回機票及生活費。
- (二)國際組織媒合學生海外專業實習行政費。
海外專業實習不得低於30天,最高以1年為限。
一、申請獎助之學校承辦人,應至100年度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計畫網站-學海築夢線上作業系統登錄(第一次申請學校須先完成註冊),並於系統內索取至多10組計畫專屬帳號供各計畫主持人使用。
二、各計畫主持人取得該計畫專屬帳號後,應先完成註冊程序,並填寫「實習計畫書」,其中第一及第二大項由計畫主持人填寫;第三大項由薦送學校填寫。計畫書應包含如下內容:
(一)實習計畫內容
1、實習計畫基本資料
- (1)實習國別
- (2)預計出國時程
- (3)團員資料表
- (4)申請獎助經費之項目、額度及自籌經費來源
- (5)赴海外實習時,計畫主持人擔任之角色及工作內容
2、實習計畫目的、預期績效及海外實習機構之契合性
3、實習計畫領域之重要性及前瞻性
4、選送生遴選基準及作業方式
5、薦送學校開設與海外專業實習、創新創業相關課程(學程)
6、安排相關專業實習活動(二)海外實習機構介紹:
- 1、實習單位名稱及其國際聲譽
- 2、提供實習學生之待遇
- 3、提供實習之協助及相關輔導
- 4、夥伴關係
- 5、國內就讀系所學分採計方式
(三)實習計畫整體配套措施:
- 1、選送生海外專業實習成效評估
- 2、薦送學校對參與計畫執行教師之獎勵措施
- 3、薦送學校近3年獲學海築夢計畫獎助及執行情形【未曾申請者得予免填】
- 4、執行本計畫之推廣及鼓勵措施
(1)鼓勵措施
(2)辦理海外專業實習經驗分享座談會情形三、薦送學校於計畫主持人完成填寫上述計畫書後,依申請各案分別列印裝訂成冊,1份正本3份影本,於100年3月31日前備函
以掛號郵寄本計畫專案信箱(台北郵政90-116號信箱),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。
一、審查程序
- (一)本部依薦送學校各計畫主持人所送計畫書等資料,授權本計畫專案辦公室進行初審,未符合簡章規定者,逕行退件,初審通過始得進入複審。
- (二)複審係由本部按計畫領域分組邀請評審委員,依下列審查標準進行書面審查,以所評核平均成績高低排序列表,提本部公費留學委員會決定獎助計畫及補助額度。
二、審查標準
- (一)實習計畫內容(40%)。
- (二)海外實習機構介紹(30%)。
- (三)實習計畫整體配套措施(30%)。
一、選送生:
二、計畫主持人:
三、薦送學校:
拾壹、其他注意事項
一、經費編列:
生活費之編列原則請參考本部「公費留學生請領公費項目及支給數額一覽表」;來回機票之編列以各航空公司經濟艙票價為原則。
二、經費核撥:
薦送學校應於選送生出國前核撥獎助經費。
三、經費核銷及結案
- (一)薦送學校須按「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」辦理。
- (二)補助機票及國際組織媒合學生海外專業實習行政費,校方須審核計畫執行繳交之原始憑證;生活費憑領據核銷。選送生之原始支出憑證由薦送學校採就地審計方式進行核銷。
- (三)結案請至本計畫資訊網列印「經費支領一覽表」,連同「教育部補助經費收支結算表」各乙份,備函逕寄本部國際文教處核結。
- (四)薦送學校須於計畫執行完畢1個月內,督促計畫主持人上傳計畫成果報告,及選送生上傳出國研修心得報告至本計畫資訊網備查,報告內容大綱如附表二。
四、本計畫所提相關表格及資訊,可至本計畫資訊網列印及查詢(https://www.studyabroad.moe.gov.tw/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