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競賽】2011通訊大賽-Android使用者介面設計競賽

2011通訊大賽-Android使用者介面設計競賽

 2011通訊大賽即日起至8/1(一)中午12:00,受理報名與作品上傳作業

今年的競賽很不一樣,有特別的獎品(*想知道答案的,歡迎報名說明會喔

請到Google與多位人機界面(UI)的學者專家擔任技術諮詢

參賽者資格
.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具有臺灣地區居留證者。
.每隊由1至5人自由組成且不得跨隊。
.每隊中華民國國民之參賽者須達半數(含)以上。
.至報名截止日止,未滿20歲之參賽者(民國80年8月2日(含)以後出生者),須檢附法定代
理人同意書。
.若全隊參賽者皆為在學學生(含應屆畢業生),得角逐「最佳校園創意獎」,惟須檢附全
    隊參賽者在學證明。
.參賽者須於2011網站線上報名註冊且寄回參賽同意書相關文件後方具備參賽資格。
不具備參賽資格者不得以協助為由進入競賽簡報會場。

指導老師限制
.每隊得設指導老師至多2名(以不同領域為原則)。
.每位指導老師至多指導3隊競賽隊伍(含實作組與概念組)。
.指導老師不得進入競賽之簡報會場。
.參賽者不得擔任己隊或他隊之指導老師。
.指導老師相關資訊不得標示於參賽作品中。
   (包括作品檔案、作品說明書、作品說明短片與簡報等)

報名及註冊說明

.參賽隊伍需於競賽網站時民國100年8月1日(一)中午12:00止
   至2011通訊大賽網站www.mobilehero.com(以下簡稱「競賽網站」)線上報名註冊。

.為維護整體競賽之公平客觀,所有參賽隊伍均需於競賽網站中下載參賽同意書
   由全隊參賽者親筆簽名或蓋章,連同全隊參賽者身分證或居留證正反面影本,
   於民國100年8月1日(一)(郵戳為憑)前郵寄到「台北市長安東路1段18號6樓通訊大賽收」,
   逾期將取消參賽資格。

.欲角逐「最佳校園菁英獎」之參賽隊伍全隊參賽者需於競賽網站中下載參賽同意書p.7
   在學證明(應屆畢業生應繳交經學校用印之畢業證書影本),填寫用印完成後,
   於民國100年8月1日(一)(郵戳為憑)前郵寄到「台北市長安東路1段18號6樓通訊大賽收」,
   逾期視同一般參賽隊伍,不列入「最佳校園菁英獎」之評選。

.欲角逐「WiMAX特別獎」或「Tablet特別獎」之參賽隊伍,請於報名表格中勾選欲爭取之
   獎項,且必須於決賽時以WiMAX終端或Tablet終端展示參賽作品,否則不列入「WiMAX特
   別獎
」或「Tablet特別獎」之評選。

.欲角逐「mGov行動政府App獎」之參賽隊伍,請於報名表格中勾選欲爭取本獎項,凡參賽
   作品內容屬於政府公共服務相關應用服務之範疇,皆有機會獲得此獎項。

 

※更多詳細說明請至:http://www.mobilehero.com/